索 引 号: pydn80/2024-00484 分 类: 政务动态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标 题: 鄱阳县财政局召开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安排部署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财政局召开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安排部署会

  31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精神,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4]2])的要求,为全面做好鄱阳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鄱阳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安排部署会。

会上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负责同志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4]2])文件,并对绩效自评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讲解。




  

 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占敏同志就绩效自评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二是要落实责任主体,确保自评内容全覆盖,加强质量把控,明确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三是要加强审核,要求各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要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分析,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结果真实准确;四是规范按时报送,要求各主管和资金使用单位将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于3月19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各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按要求报送至省财政厅相应处室;五是加强自评结果应用,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要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认真整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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