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发〔2022〕5 号
中共昌洲乡委员会 昌洲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昌洲乡2022年清明节期间
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昌洲乡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鄱阳县昌洲乡委员会 昌洲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昌洲乡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
应 急 预 案
为加强全乡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疫情防控与文明祭扫、平安祭扫统筹推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鄱阳县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清明祭扫疫情管控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安全、文明低碳祭扫”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坚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重点区域祭扫现场管控措施
(一)进入安息堂或公墓祭扫的群众,必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检验核酸证明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扫码进入配合体温检测,保持“一米”安全距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的工作。
(二)为减少家庭成员聚集,倡导祭扫同行不超过5人,可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加强祭扫人员管控和疏导,尽可能降低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控制停留时间,凡进入墓区祭扫的群众,必须速祭速离,不得扎堆和长时间逗留。倡导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实行“禁止在原坟上做墓碑、禁止在原坟地抬高坟头、禁止在原坟地上硬化、砌墙”等三个禁止。
(三)为减少现场祭扫聚集感染风险,倡导不跨省域、不跨区域祭扫,倡导选择清明节后错峰祭扫,倡导“云祭扫”,倡导通过961144殡葬服务热线预约墓区管理人员代为祭扫,倡导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低碳祭扫方式。
(四)安息堂须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消毒酒精、消毒粉等,统一调配防控物资,尽量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并组织人员统一对办公场所、楼道、厕所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由专人维护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五)对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各村要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由乡及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清明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采取错时错峰祭扫,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防疫风险,暂停各类公祭、集体告别及其他自行组织的人员聚集性活动。
(六)上报清明节防疫工作事项:1.每天上报祭扫劝返工作情况:劝返方式,村委会可采取“敲门宣传清明外来人员劝返祭扫”的方式(每天上报敲门次数);也可采取电话告知的方式和村民联系劝在外务工人员不要回来祭扫(每天上报电话告知次数)!2、每天上报“云祭扫”次数;3、每天上报现场祭扫人数!(现场祭扫要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人员控制在5人)
三、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昌洲乡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理工作。
(一)组长及职责
总指挥长:范先军 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指挥长及职责
第一副指挥长:乐 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指挥长:杨长和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指 挥 长:马 明 党委副书记
董早生 人大主席
丁 峰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李海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钞爱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邓玉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亦超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 洁 副乡长
余典常 副乡长
余龙彪 副乡长
吴长栋 人大副主席
陈良林 司法所所长
余成文 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文明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 员:严喜新 党政办主任
汪龙生 乡卫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康 凯 派出所副所长
吴少清 卫生院院长
许心竹 文化站站长
江 鹏 纪委副书记
刘炳辉 民政所所长
江盛年 财政所所长
王 鹏 应急管理所所长
江 磊 综治办主任
余梓航 政法工作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执法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殡改办,由余成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和保障服务。
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警措施
清明祭扫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乡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撤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一)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现场及重点区域车辆出现严重拥堵现象时:
1.现场交管人员要提前规划好临时征用停车场地及临时道路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使人员有序进入。一旦出现预警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
(二)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现场发现火灾险情或发生爆炸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就地、就近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3.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4.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区域时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三)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现场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及其它情况采取的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及车辆,及时开展现场抢救工作。体温过高人员,立即隔离并通知卫生健康部门送定点医院检查。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四)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现场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扫安全为工作落脚点,全面分析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清明文明祭扫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村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祭扫活动时间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文明祭扫值班电话:6669110.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村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强化形势研判,做好疫情防控清明祭扫工作。压实乡及村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暂停各类公祭、集体告别及其他自行组织的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要加强制度落实。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以及物资储备、人员调配和应急支援等机制,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村31日前报值班表到胡雨村处。
(三)要加强通信保障。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文明祭扫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各种宣传媒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实行绿色殡葬、破除丧葬陋习的新风尚。
六、本预案执行的起止时间
清明节文明祭扫时间为4月2日至4月7日(6:30时至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