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巩固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三保障”成果。按照《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号)文件要求,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详见附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县直有关部门、农科所接批复后,按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尽快惠及人民群众。
附件:2024年鄱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