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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古县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1-13

鄱阳古县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编制了《古县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镇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涉及财政收支、土地规划、资金管理、抢险救灾等方面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印发的其他非涉密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发展和改革政务要闻等;

 (四)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审批改革等方面的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金盘岭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镇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古县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古县渡镇人民政府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镇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通过实名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办理时限

 本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镇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镇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包括: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本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镇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或向0793-6661100致电咨询。

 4.本镇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鄱阳县古县渡镇人民政府
    政编码:333139
    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3-
6661100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鄱阳县古县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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