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020090052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标 题: 鄱阳发布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最新指导标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发布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最新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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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鄱阳县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指导标准根据我县一年来实践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补充和完善,现要求各乡镇做好婚丧喜事操办指导标准(修订)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新修订的操办指导标准充实到村规民约当中去,并且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标准(修订)的实施,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有效发展。

                                                                                                    县移风易俗工作办公室9月18日

鄱阳县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指导标准

(修订版)

一、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或简办(只限于直系亲属,不打扰他人)。

二、坚决禁止买卖婚姻、借婚姻敛财行为,结婚彩礼总数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含“见面礼”“打发礼”“四金”、改口费等,下同),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结婚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

三、每对新人“红娘”一般不超过2人,媒礼每人每桩控制在1000元以内,对专业红娘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

四、亲属以外的礼金控制在200元以内。

五、在县城的酒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菜肴标准每桌控制在700元以内,在乡镇酒店操办每桌控制在600元以内,烟酒饮料等费用每桌控制在200元以内,不上高档烟酒。在村镇家宴厨师操办的,菜肴标准每桌控制在400元以内,烟酒饮料等费用每桌控制在100元以内。

六、婚丧宴请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控制在30桌(300人)以内。

七、婚丧事不租借豪华车辆,车队规模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不搞奢华婚庆葬礼。

八、丧事停柩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火化、出殡、买水沿路不撒发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村民也不能家家户户燃放烟花爆竹。办丧事根据习俗最多只能燃放6挂爆竹,不用电子礼炮,不用电子屏幕丧葬车。丧事不搞迷信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不允许请乐队,其他农村允许请一支乐队或者串堂班,但人数不能超过8人,费用控制在1600元以内;不能请戏班;不用或少用花圈,如用花圈,总数不超过10个。

九、农村开谱、开台(戏台落成)等众事庆典活动,不允许家家户户燃放烟花爆竹,只在庆典(含戏班开演结束)当中,全程只能燃放2个烟花(白天不能燃放烟花),最多燃放10挂爆竹。

十、农村建房开工、封顶落成,只允许燃放1挂爆竹,并且及时清理。

十一、商店开张,非禁燃区只允许燃放一挂爆竹,及时清理。

十二、酒席开办,非禁燃区只能燃放1挂爆竹。

十三、大力推崇文明殡葬,火化后统一葬入公墓内。

十四、本指导标准由各村(自然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村规民约)后由各地村(居、自然村)民红白理事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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