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ydn290/2024-00204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
标 题: | 金盘岭镇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鄱办字〔2022〕27号)精神,在全镇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注重引导、务求实效,力争通过1至2年的专项治理,实现农村婚嫁彩礼大幅下降,低彩礼、零彩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婚俗文化新风更加浓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赣民发〔2022〕3号)和江西省民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赣民发〔2023〕3号)精神,坚持党政主导、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常态长效,围绕“婚事新办”“节俭办宴席”等主要内容,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减轻婚嫁支出负担,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拓展乡村振兴成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适用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配偶),各站所、村(居)两委及聘用人员,在金盘岭镇垂直管理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不是党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同时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教育、引导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高价彩礼整治
1.高价彩礼社会关注度高、敏感度高、危害性大,要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高价彩礼现象,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因地制宜开展高价彩礼专项整治行动,婚嫁彩礼限额提倡不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让彩礼回归于“礼”的本质。各村组红白理事会,在限额标准内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确定本村彩礼限额,写入村规民约并张榜公布,报镇党委、政府审实核备案后施行,限额标准施行后原则不予调增。[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农办、镇乡村振兴站、各村(居)委会]
2.坚持疏堵结合,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等治理手段,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尊重群众感情,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整治。[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履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彩礼限额标准,带头实行零彩礼,不参加高价彩礼婚庆活动;各村(居)委会指导村(居)民操办婚嫁喜事向村民理事会和村组红白理事会报备宴请范围、宴席标准、宴席规模、婚嫁礼仪队伍等事项,并建立台账。[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口、镇党政办、各村(居)委会]
4.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送高价彩礼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操办婚事全过程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制度、违背承诺、收送彩礼超出当地限额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各村(居)委会]
5.村支书、村组干部要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村支书作为各行政村治理高价彩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抵制高价彩礼、不参加高价彩礼的婚礼,鼓励为零彩礼、低彩礼的新人证婚,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抵制高价彩礼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参与高价彩礼专项治理,在群众中作表率、作引领,同时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普通党员通过党员大会或评议会公开批评和通报。[责任单位:镇组织口、镇党政办、各村(居)委会]
6.民政所要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引领作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实行低彩礼、零彩礼,对收送彩礼超出当地限额标准的,在社会组织评先评优中给予相应限制。[责任单位:镇民政所]
(三)发挥群众自治作用
7.各村(居)委会都应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健全完善组织章程和议事规则,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认真负责的党员干部或新乡贤担任组织成员,有效组织开展婚嫁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情况列入各村(居)委会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8.各村(居)委会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依规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认真推广“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做法,对婚嫁彩礼、婚嫁喜宴随礼、婚宴规模及婚车数量等婚庆事宜进行限高量化,党员带头公开承诺书,引导村民自觉签订承诺书,红白理事会监督村规民约执行,实行“一个条约”管到底。各村(居)要建立婚嫁彩礼事前干预制度,对各村组适龄未婚青年家庭实行党员包户联系责任制;建立健全抵制高价彩礼道德红黑榜和道德积分银行,形成“退彩礼、零彩礼、低彩礼上红榜、得积分”,“高价彩礼上黑榜、受批评”的道德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收送高价彩礼或大操大办的,不得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鄱阳好人”等荣誉,在申请农村合作组织成员、助农金融、救助救济等方面严格把关。[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农办、镇乡村振兴站、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委会]
(四)推行婚事新办改革
9.推行婚事一天办结制,婚嫁当天尽量减少非必要环节,缩减举行各种礼仪时间,婚庆礼仪尽量控制在半小时内,杜绝各种低俗的闹婚礼形式。婚礼要文明、健康,仪式要简洁、大方、得体,充分体现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互敬互爱、勤俭持家、团结邻里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委会]
10.积极倡导新人举行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植树婚礼、环保婚礼、家庭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式结婚纪念仪式。[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委会]
11.坚持“安全、文明、节俭”原则,做到“非亲不请”或“非亲少请”。提倡勤俭节约,避免安全隐患和扰民行为,严格控制婚宴规模和人数,对租赁豪华车队、主次干道设置摆放贺喜拱门、公共场所住宅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区域占道搭棚摆设宴席、婚礼队伍人为炫耀绕路和堵路扰民等行为予以劝阻制止。[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城管、各村(居)委会]
12.鼓励订婚、满月、周岁、启蒙、乔迁、开业、店庆、寿诞、升学、参军等其他喜事“不办”或“少办”,若确实需要举办,履行好报备程序,不得高于婚宴标准,不得收受非亲人员礼金。[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婚嫁彩礼动态监测监督
13.镇民政所建立农村婚嫁彩礼动态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对各地农村婚嫁彩礼情况实行每半年一调查监测,对重点村(居)委会实行每季度一调查监测,调查监测结果即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及县民政局。对专项治理监测没有明显变化或出现投诉、负面舆情(晒彩礼)的村(居)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警示,第一次由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第二次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全镇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镇民政所]
14.将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处置收送高价彩礼等方面的举报投诉线索;宣传口、派出所要加强网络监测和负面舆情管控,及时处理互联网有关高价彩礼负面舆情线索,监测、管控、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派出所]
(六)落实常态化考核制度
15.依据文明村镇、生态文明示范乡村有关测评体系要求,将农村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各村(居)综合考核相关指标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村镇、生态文明示范乡村创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每个村(居)选取1-2个基础较好的自然村作为示范点,出成果、见成效、作示范,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上报示范村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排位通报,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所在村支书和红白理事会会长给予荣誉嘉奖和物质奖励。[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农办、镇乡村振兴站、各村(居)委会]
(七)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
16.宣传部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将每年12月确定为“不要彩礼要幸福”主题宣传月,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婚姻服务场所、村宣传栏等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多样化开展彩礼治理工作正面舆论宣传。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乡风的宣传,做到“一个声音”喊到底,使文明勤俭之风深入人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镇宣传口、镇民政所、镇农办、镇乡村振兴站、各村(居)委会]
(八)优化婚恋服务供给
17.镇民政所牵头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农村适婚青年跨地域相亲联谊会,重要时间节点免费为零彩礼、低彩礼的新人举行集体婚礼和集中颁证仪式。镇人社所牵头会同乡村振兴站等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农村就业困难未婚青年就业技能培训。镇民政所要创新思路与银行合作开发出零彩礼、低彩礼新人创业贷款项目,结合景区、乡村旅游点、文旅农旅项目和乡村文化礼堂,完善提升一批婚俗宣传教育、户外颁证打卡、简约婚礼为一体的婚姻服务场所建设。[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人社所、镇乡村振兴站、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
(九)培育健康文明婚恋观念
18.教育部门、共青团要依托学校等阵地,通过思想政治课、课外培训、专题宣讲等方式,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婚恋观。妇联和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点引导“准丈母娘”“红娘”和婚介婚庆从业人员等关键人群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镇中心学校]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金盘岭镇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见附件),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金盘岭镇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金政字〔2022〕23号)的步骤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职工考核负面清单,进一步细化本单位、本行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附件:金盘岭镇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 件
金盘岭镇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
组 长:万腾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谊文 党委副书记
李 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江锋淼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屈日洋 党委委员
成 员:何崎均 民政所长
虞新亚 党政办主任
黄 斐 组织干事
范 筹 镇纪委副书记
江 琪 团委副书记
黄安保 农办主任
余达顺 人社所所长
李颖涓 宣传干事
江 波 综治办副主任
杨 武 乡村振兴站副站长
江文华 中心学校校长
工作专班放镇民政所并下设办公室,由江锋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崎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