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020040007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鄱阳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鄱教字202039


 

关于印发《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公()办学校:

    现将<<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鄱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413  

 

 

 

 

 

 

 

 

 

 

 

 

 

 

 

 

 

 

 

 

 

 

 

 

 

鄱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413日印发 

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委会《关于印发<全市“清小、治合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饶消委字〔20201号)要求,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保持教育系统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集中开展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效,县教体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综治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2.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按标准设置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现象。

4.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灭火器或消防栓及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5.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接乱拉临时线路,是否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存在使用液化气罐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6.学生宿舍、厨房、食堂、图书室、实验室、变配电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7.电动车规范停放。禁止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行电动车,教职工电动车不得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充电,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作为电动车停放场所和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中充电点。

四、整治对象

全县幼儿园及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五、时间安排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20415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召开会议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2020416日至520日)。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并认真填写《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台账》(见附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研究。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具体办法,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县教体局将适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0521日至620)

县教体局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实施重点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621日至630日)。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标准要求、有检查记录,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参加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各中心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县直学校请于510日前将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台账(电子版)报教体局安全综治股。

 

 

 


附件

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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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是否

合用场所

存在的问题

责任

单位

备注

1

鄱阳县

XX

 

 

 

 

 

 

 

XX中心学校

 

2

 

 

 

 

 

 

 

 

 

 

3

 

 

 

 

 

 

 

 

 

 

   注:1单位性质填写: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2、“合用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者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室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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