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发〔2024〕5 号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防范化解“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安 委会赣安[2023]5 号文件要求及市道专委视频会议精神,结合乐丰镇工作实际成立乐丰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阳
副主任:钟太波、张洁、段伟
成 员:叶康、胡庆珍、李光明、童华、章军生、洪文辉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段伟
要求我镇道路专委认真履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在问题整治上下功夫,在督导检查上下功夫,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的总要求,抓好我镇交通安全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乐丰镇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
乐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