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140/2023-00430 分 类: 机构职能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标 题: 鄱阳县农业农村局单位职能职责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农业农村局单位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风雨山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0793-6270236

办公室负责人:舒金贵

    依据:关于印发《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31号)

一、单位职责职能

(一)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贯彻执行涉农惠农相关政策。

(二)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收集传送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粮食)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业、渔民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农垦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和指导农垦产业结构调整及农垦国有土地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粮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畜禽用品质量监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全县动物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制定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和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申报相关财政投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新技术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监督指导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农药、兽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流通统计、总量平衡、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卫生及价格的管理;履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职责,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县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健全和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体系,搞好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行业指导。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意见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

4.与县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舒金贵;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二)人事股。负责全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劳动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职称评聘、考勤考核、职务晋升、转正定级等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局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胡甜甜;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三)行政服务股。承担全县农业农村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徐梁军;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四)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管理股。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国外援贷款项目的引进、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政府采购管理和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局项目计划,组织申报相关财政投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的监管、验收和绩效考核。负责人:吴敬术;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五)计划财务股。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监督本局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参与全县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负责人:蔡胜标;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六)乡村产业发展扶贫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收集传送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开放型农业及招商引资。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对台农业事务,拟订我县创汇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人:罗晓燕;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办公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实施全县新农村建设,提出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及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新农村建设督促检查。负责人:钟建冬;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八)农村改革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人:陈新云;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九)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合作社示范创建和监测。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人:徐滨威;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科技教育股。拟订全县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监督管理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全县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负责人:蔡星明;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和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负责人:夏尚;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二)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组织实施和执行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稳定粮食产能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农药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种植业实用人才培训。负责人:曹华威;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三)畜牧兽医股。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本县畜牧生产、饲料饲草生产、兽医服务、畜禽屠宰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禽养殖场备案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防控、疫情管理、动物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和兽医公共卫生等工作。负责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及兽用器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与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用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负责人:章启东;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四)渔业(水产)渔政股。组织实施和执行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实施渔政管理和渔港建设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渔业渔政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指导水产品健康养殖、加工、流通,指导水生动物植物病害防控。指导全县水产技术推广。实行全县辖区内休渔禁港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组织实施渔业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本县渔业资源,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和渔港环境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调查处理渔业水域事故的工作。承担所辖湖区渔业规费征收。负责全县渔政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实用人才培训。负责人:包松茂;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五)农机产业发展管理股。组织实施和执行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承担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邹新保;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六)粮食监督检查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对全县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粮食仓储设施、收购、收储、运输执行国家技术和规范进行监督指导,对全县政策性粮食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进行监督;负责人:何斌;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七)粮食行业指导和调控股。负责对全县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的宣传、解读。拟订全县粮油市场体系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全县粮食应急保障供应制度。对全县粮食价格、产品质量、农户粮情居民进行调查,对全县粮食企业统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担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对县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认定并制定轮换计划;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粮食流通政府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审核、资金申请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人:刘子生;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八)农垦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农垦经济发展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和现代农业建设,负责推进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农垦宜居乡村和特色农场建设,负责农垦系统信息统计。负责人:付海波;联系电话:0793-6270236

(十九)种业管理股。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种业实用人才培训。负责人:刘剑;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二十)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人:汪旭东;联系电话:0793-6270236

(二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高丹;联系电话:0793-6270236

鄱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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