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18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赣农明[20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度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如实补发给各场,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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