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020100042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标 题: 鄱政发30号鄱阳镇工匠(技工)模式实施办法(试行)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政发30号鄱阳镇工匠(技工)模式实施办法(试行)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镇村两级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推进鄱阳镇小额国有投资的施工项目10万元以下“作业用工”发包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建立我镇零星工程项目“工匠库”,推行“工匠模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鄱阳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匠条件

       ​1、鄱阳镇户籍,年龄18-60周岁(2020年7月1日前为6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时间为准),身体健康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社会评价好,一贯以来支持各级党组织和村(社区)两委工作,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

       ​2、非村(社区)两委干部(含聘用干部),具有3年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经历,能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30日内从事工程施工作业的证明(乡镇、村、建设单位或受雇建筑公司盖章),有必备的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具有独立完成承包项目的经济实力,办理建筑工程相关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关保险

       ​3、具有较好履约能力和信誉,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等多次引发信访矛盾,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负责项目施工中无严重质量问题和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交易范围

       ​本办法所称“零星”,原则上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安全系数低、工艺简单、施工难度小、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作业用工”,其中“作业用工”预算在10万元以下属必备条件。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平台管理

       ​(一)为便于管理和项目实施,在鄱阳镇辖区范围内,建立一个以水利、交通、房建市政三大类为主的工匠平台

       ​(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建立镇工匠平台,并进行日常管理。建立村(社区)预审、镇复审的工匠资格两级审核机制。符合条件的工匠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所在村(社区)填写《鄱阳镇工匠(技工)平台申请表》,经村(社区)初审后上报至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对审核情况予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鄱阳镇工匠技工平台。

       ​(三)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与进入平台的工匠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工匠对所承揽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总责。进入平台工匠应为本人及参建人员办理建筑工程相关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关保险,降低安全、履约等风险。

       ​(四)平台工匠应服从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和村(社区)日常管理,每年组织进行考核、评选。工匠平台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集中更新一次;平台工匠少于10人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增补。

       ​(五)平台工匠应遵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按公平交易原则积极参与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组织的“摇号”作业发包。平台工匠“摇号”取得发包作业后,应严格按照与业主方的合同约定,按施工规范要求,保障作业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六)畅通沟通渠道,平台工匠对项目的发包、实施等情况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和镇纪委(监察办)反映。

       ​四、摇号流程

       ​1、县内1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作业用工”经村(社区)填报《鄱阳镇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情况告知书》至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审批,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按项目的预算、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安全系数的高低等综合因素确定项目是否允许工匠参与项目竞争。

       ​2、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在“鄱阳镇工匠技工平台”微信群中发布工程施工项目“作业用工”信息并规定擅长领域要求,符合该领域要求的工匠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允许报名该村(社区)的工程,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3、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方法,参加报名的工匠一律视为同意以发布价作为投标报价(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下浮)。工匠师傅须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镇交易站根据工匠现场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工匠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4、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饶府办字[2019]66号),由业主在符合条件的工匠中采用摇号方式抽取一名中标人。(N直接摇1,N为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工匠人数。)

       ​5、中标的工匠师傅要等该工程完工并经镇村自验合格后才可以参加下一场摇号。一个年度范围内每位工匠竞得标的上限次数为3

       ​五、保障机制

       ​1、平台工匠不服从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组织的公平交易“摇号”作业发包或获得发包作业后无故不按要求履约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退出工匠平台,三年内取消入选平台资格。

       ​2、平台工匠不服从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和村(社区)日常管理的,予以退出工匠平台,两年内取消入选平台资格。

       ​3、严禁进入平台工匠出租、转让、借用竞争资格,严厉打击串通、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对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引发群众矛盾造成不良影响、不配合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等行为进行处理,并取消其入平台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工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接相关施工业务,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严格控制工匠超越自身能力范围承揽项目。

       ​5、项目实施完成后,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组织对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存档;对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发包作业,具备良好信誉的工匠,每年集中进行表扬鼓励,宣传其“工匠精神”,树立良好的施工作业氛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鄱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如有重大调整,另行发文通知。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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