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018120002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标 题: 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申报程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申报程序

1建设方提出修建位置,报当地人防办,经现场勘查研究确定; 

2确定后,建设单位按《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防空地下室方案;

3设计方案报人防办批准

4方案批准后,建设单位按设计方案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

5报省人防办审图中心进行审图;

6办理人防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7委托有人防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8上述手续完成后,将a施工图纸原件,b图审报告原件,c人防质监意见书原件,d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报人防备案;

9人防办出件(初审工作联系单),办理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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