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生活补助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失,保障待遇领取人员权益,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现将相关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享受生活补助领取退休人员(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返城知青未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大集体未参保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参战参试人员)、农垦19号文退休人员、老办法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
二、认证方式
① 手机微信关注“鄱阳人社”微信公众号;
② 选择“自助认证”;
③ 选择“社保年审”;
④ 输入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
以上步骤完成即可,认证结果可到“认证结果查询”内查询。
三、认证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人员每年只需认证一次,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下次认证不要超过12个月。
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