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饶委〔2022〕4号
饶州街道关于黄自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党支部(党委):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黄自喜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金贵华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薛凌宇任司法所工作员、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钟章和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黄自胜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罗胜鹏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汤庆丰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洪 火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孙彩霞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王 瑶协助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
程淑静协助党政办公室工作;
戴长水协助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
黄和雪协助信访办公室工作;
李晓坡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洪秀荣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周晓红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钟小珍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洪 琳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廖文悦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邱清荣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王 婕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胡季春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
邓 婷协助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
自发文日起,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鄱阳县饶州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