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560/2023-00135 分 类: 政务动态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标 题: 文明养犬,这封倡议书请您查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明养犬,这封倡议书请您查收!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养犬人士不断增多,因部分养犬人士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如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等,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省内外宠物伤人事件频频登上热搜,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鄱阳县公安局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到文明养犬,共建平安美好鄱阳。


一、遵纪守法、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养犬管理条例,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并自觉接受公安、城管等部门的管理。


二、加强约束,安全养犬。出门遛犬时请为犬只佩戴牵引绳、嘴套等,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伤人意外事故的发生。不带犬进入文化活动中心、购物中心、学校、医院、汽车站、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除导盲犬外)。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吠时,养犬人士要及时制止,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士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爱护环境,健康养犬。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硬纸板或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兽共患传染病的发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同邻里和睦相处,避免纠纷,养犬人士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强制措施。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规范活动的良好习惯,防止犬只吠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在电梯、小区广场等人多的地方采取抱起犬只、装入犬笼或戴嘴套等措施,如遇他人害怕,请礼貌避让。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居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居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不弃养,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卫生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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