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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信息公开年报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标 题: 鄱阳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组织好教师学习、交流。听展示课的教师对听课内容进行精心、系统的评点,写成评课稿,在两周一次的互动式教学研讨沙龙中进行交流、探讨。与往年不同的是,在保证互动评课活动开展同时,不影

为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上级和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0年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2020年年初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和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负责人构成。

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主管工作机构和岗位,实施了分工,做到责任划分清楚并力求量化、细化;配备了精通网络知识和文字处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和熟悉信息公开知识和保密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员,提供了专用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办公室、电脑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详细拟定公开计划。

在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计划的重要版块之一重点叙述,定期进行自查和小结;从相当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资金保障,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正常、顺利展开。

(四)开展专门学习和培训。

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除了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外,在工作之余还经常查看信息公开方面的书籍,以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在2020年实行准备阶段,对部门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二)按规划编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三)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和机制执行。

三、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县政务信息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二)定期通过简报、日报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部门信息情况;

(三)配备信息公开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干警公示栏、服务公示牌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

(四)年度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统计数据。

四、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

(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在信息发布或者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者更新信息;

(三)经常不定期对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和监管,至今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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