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西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鄱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方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业务骨干、法律工作者以及有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选聘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邀请推荐等方式。
二、选聘条件
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刑事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能客观公正廉洁履行工作任务;
(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专业管理制度、标准,在相关专业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
(三)经常居住地在鄱阳县内,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案件咨询或者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满二十八周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状况较好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法律工作者应具有八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应聘,不受第(五)项条件限制。
应聘后出现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将予以解聘。
三、工作内容及聘期
接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邀请,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类案指导等相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聘期届满可续聘,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县司法局)。联系人:江罗烨凤,联系电话:6272236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鄱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备注: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42368369@qq.com,纸质材料报名时提交。)
五、聘任程序
(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申请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因素,并结合工作需求,拟定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鄱阳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推荐表
报名推荐表
鄱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