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70/2022-00173 分 类: 政务动态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2日
标 题: 鄱阳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鄱阳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

(二)行政机关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二、行政机关告知书

(一)证明事项名称

……

(二)证明用途

……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

(四)证明的内容

……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的,不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人承诺许可后可核查方式包括:……

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五)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六)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

行政机关(公章):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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