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ydn130/2023-00388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27日 | |||
标 题: | 鄱阳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目 录
第一部分 鄱阳县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鄱阳县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4.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6.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县属水利设施、县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10.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为鄱阳县水利局,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建设管理股,农村水利股,水土保持股,水资源执法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库移民股、行政审批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79人,其中在职人员124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4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616.81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48.95 万元,下降28.61 %;本年收入合计2616.81万元,较2020年减少1048.95万元,下降28.61 %,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遇大洪水上级补助资金增多,均用于防汛抢险,2021年上级补助资金较正常!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616.81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616.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616.81万元,较2020年减少1048.95万元,下降28.61 %,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遇大洪水上级补助资金增多,均用于防汛抢险,2021年上级补助资金较正常!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00.85万元,占53.53 %;项目支出 1215.96万元,占46.4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899.16 万元,决算数为26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8%。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9.16万元,决算数为247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水库安全管理员工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5万元,决算数为14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8%,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共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0.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240.13 万元,较2020年增加47.63 万元,增长3.99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档导致工资支出及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60 万元,较2020年减少6.35 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12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2054.91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遇大洪水上级补助救灾资金增多,均用于防汛抢险,2021年上级补助资金较正常。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 万元,决算数为14.96 万元,完成预算的26.25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1.04元,下降58.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0 万元,决算数为 8.08万元,完成预算的20.2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3.45万元,下降62.4 %,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遇大洪水接待人员较多,故2021年预算提高。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2批,累计接待 63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省市来鄱督查督导巡视水利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 万元,决算数为 6.88 万元,完成预算的40.47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8.02 万元,下降53.82 %,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遇大洪水,防洪抢险用车较多,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继续严控公务出行次数,随着车辆逐年分批购置更新,车况总体改善后维修等费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35万元,降低59.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有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在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59.3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70.67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附件
鄱阳县水利局2021年河长制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鄱阳县委 鄱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鄱发【2019】10 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河长制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改革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具体行动.鄱阳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16年1月,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办理上级河长办、县级河长交办的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021年下达水利局河长制经费资金共50万元,2021年度河长制经费主要是由河长制工作经费
(二)项目实施情况
1、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河长制项目安排县级财政资金共计50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50万元,到位率100.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项目资金50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21年河长制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2、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方面,2021年河长制项目经费50万元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水利局.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县级河长办为县委县政府,鄱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局,项目主管单位为水利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河长办工作的监督推进。项目实施单位为水利局和30个乡镇(街道),负责河道保洁、样板河建设等项目的具体实施。
(2)制定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和各项制度。水利局先后印发了《鄱阳县2021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度鄱阳县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鄱河办〔2021〕3号),同时指导了各乡镇(街道)制定了河长制工作方案、一河一策方案、保洁考核办法、样板河创建、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项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3)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祁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乡镇河长办基本按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河长办工作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每季度公布督查检查结果,对河长办工作实施不到位的村镇要求及时整改。
(4)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项目业主申请,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县级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县审计局跟踪审计。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对鄱阳县管辖区内25条河流制定一套科学的治理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长效机制保障。
2、具体项目目标
1、清理全县河湖岸线长期乱占乱种乱堆乱建问题;
2、全面启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河巡查,开展河湖长巡河行动。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21年,按照《《鄱阳县2021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水利局主要围绕河长制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全县河湖暗线38个问题。推广使用巡河APP巡河人次13435人次。(自评20分,得20分)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一是清四乱。2021年5月31日份开展全方位排查“四乱”问题,鄱阳县共发现38处,已整改到位并全部销号,整改合格率100.00%。(自评10分,得10分)
二是巡河APP运用。巡河于2021年6月31日开始,2021年12月31日整年度巡河达到预算标准(自评10分,得10分)
3、项目完成成本
2021年河长制项目经费50万元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水利局,于2021年度使用完毕!(自评10分,得10分)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河长制项目是为保护水生态、节约水资源、控制水环境而设计的,该项目在水利局的组织实施下,实行了一系列保护资源、改善环境的政策,进一步实现了环境保护和监督效益。通过该项目实现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由此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减少了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了灌溉效率,改善了沿河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沿河居民的收入。(自评10分,得10分)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2.1完善河长管护机制,落实政府职责职能,提升政府形象
建立县、镇(街)、村(社区)多级河长体系,一级抓一级予以落实。河湖流域实行河湖、领导、责任和制度四个全覆盖,镇级河流、水库,则由镇街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同时在村、社区分级分段设立了第四级河长,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的全面建立,探索出更多先进管理经验,提升了政府形象。
2.2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综合整治,河流水环境质量从根本上得以改善,河流水域成为一道亮丽的生态廊道,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展示了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成就。同时唤起了群众的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实践者,也是良好生态环境的享有者,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实践中普及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的意识。
2.3全民治水,共同保护
河长制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河湖沿线用水紧缺的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率,有利于社会稳定;河长制的实施,有效保护土地不受面蚀、沟蚀破坏,在减少泄入河流的泥沙同时,既改善了河流水质,提高了河湖的自然景观,又可减缓河床的淤积速度,减少洪涝灾害,对于保障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具有积极的作用;河长制的实施,建成投用一批亲水设施、“水清岸绿景秀”样板河等景观,形成丰富多彩的水生态文化,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河长制的实施,不断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增加全民参与度,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营造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河长制的实施,减少了入河排污量,全方位提升了水污染防治成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更多的大众投身到守护家乡河流的行动中去,共同保护环境、共建生态文明,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评7分,得7分)
3、项目实施生态效益分析
水利局通过建立河道水库保洁责任体系,明确各区域河道水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河道、水库、电站和拦河坝保洁工作逐步形成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当地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进行清理。加强河道水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确保河容库貌加快好转,提高了全县管辖范围内河流的水质清澈度,按要求消除了黑臭水体,VI类水,水质逐年向好。
水利局通过“清四乱”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现象,全县重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好转。(自评10分,得9分)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2日,河长制项目满意度网上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747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95.18%。(自评10分,得8分)
五、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水利局和各乡镇(街道)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专项资金分配欠规范
水利局未制定专项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有一定的主观性。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项目承包方和发票方不一致,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部分资金未专款专用,未建立财务监控机制,未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项目管理欠规范
部分验收数量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部分河流未完成划界工作,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验收说明。
(五)对乡镇监管不到位
对乡镇巡河、保洁等方面监管不太到位。
(六)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当前村级“一水两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基本没有。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得以遏制,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沿河支流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有可能直接冲入主河道,成为水体污染源。
(七)河流治理未能做到标本并重
河道两岸部分群众参与度不高,环保意识不强,仍存在少数乱占乱种、乱倒、乱堆、乱排现象,增加了河流管护的阻力和成本。河流上游保洁力度不够,造成下游河道保洁任务重,经常重复保洁,水质较差。
六、相关建议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仔细研究上级政策,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和集体决策,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发展水平差异,综合平衡,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金。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三)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过程
专项资金的分配前先制定分配办法,后分资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配,实施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减少资金分配的主观性,提高科学性和公平性。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保证合同方、开票方、首付款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制定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规范奖补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奖补资金支出的监督。五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五)加强项目管理
分析验收数量与合同差异分析,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验收说明。
(六)严格按评优方案评优,过程公开公正
规范评优制度,做到公开公正。评优结果应与考核结果挂钩,
(七)加强对乡镇的监督管理
1、督促乡镇严格按制度执行。梳理各项考核制度,优化考核细则,减少重复考核内容,及时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2、签订合理可实施的保洁合同。督促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洁合同,具有可执行性;
3、健全河长制机构和人员,加强巡河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机构及人员编制。建议增加民间河长数量,实行乡村及民间河长相结合的机制。原因有二:其一是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其二是民间河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从而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与认识度。与此同时,尽可能吸收专业人员参与巡河、制河,如果专业人员在短期内不好解决,也可以通过加大基层河长和巡河人员培训缓解这一难题。二是成立护河志愿队,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形成护河常态化、监督常态化的工作氛围。
(八)夯实基础设施
逐步推进乡级“一水两污”、垃圾场、弃土场的建设,进一步加快乡村沿河两岸群众的“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垃圾场、弃土场的选址修建,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建筑垃圾规范处理,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
(九)提高群众护河意识,标本兼治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实行全流域治理机制。提高上游护河意识,上下游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共管共治工作格局。加强乡镇间的交流合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