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妇女节将至,三庙前乡邀请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来到鄱阳县三庙前乡开展妇女维权主体法治宣讲活动,副乡长朱陈玫、宣传委员娄婧、人大副主席吴彩燕、司法所所长汤星带领乡村两级全体女性干部积极参加。
宣讲现场,沈芸芸律师为大家普及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定,让广大村民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婚前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等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宣讲活动全程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结合实践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等以及其他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向村民宣讲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正确维权,以及维权中涉及的诉前调解程序、诉讼程序及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
通过普法宣讲,村民们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多了解,提高了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