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商务厅印发了《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提升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相关部署,扎实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等工作要求,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提升,认真研判行业形势,充分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我厅出台了《若干措施》。
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提升是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基础支撑、主要渠道和动力引擎,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定《若干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促进批发业转型升级和零售业创新提升,助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夯实提振消费基础支撑,激发消费活力潜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方面,聚力提升城市商业效能、补齐农村流通短板、推进城乡商贸融合。在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方面,聚力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商贸物流降本增效、推进特殊行业领域有序发展。在促进批发业转型提升方面,聚力支持主体平台化发展、引导市场数智化转型、推动行业规范化运营。在加快零售业创新升级方面,聚力推动载体场景化改造、推动商品品质化供给、推动“商链”数字化赋能、推动业态多元化创新。在培育壮大批零主体方面,聚力狠抓主体引育、推进试点建设、强化帮扶支持。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
一是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强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依托市场整合生产、销售、物流等资源,搭建一批集成服务、协同产业的开放平台,推动市场与本地优势产业联动发展,与电商、文旅等创新业态融合发展。同时,《若干措施》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求各地将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提升作为重要工作,切实强化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加强监测分析和宣传推广,协同强化保障,破解商贸流通发展难题,合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降低成本与提高质效并施。通过系统性优化流程、强化管理降低商贸流通成本,依托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提升全链条运行效率,形成“节流”与“增效”的良性互动。在降本方面,强化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通过提升托盘标准化率、推广标准物流载具循环共用等举措降低流通损耗;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优化工程,推动提升冷链物流覆盖率,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损耗和成本。在提质方面,深化数智化转型,发展智慧物流园区和数字供应链平台,支持实体零售场景升级,提升供需匹配效率;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通过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废旧家电回收规范化处理,既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又保障资源循环利用质量。通过成本管控与效能提升的双向发力,实现了商贸流通体系的系统性优化,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是硬设施与软环境提升并举。顺应商贸流通发展规律和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省批发零售业发展基础,提出平台化、数智化、规范化发展方向,推进消费场景化、商品品质化、业态多元化发展。倡导回归商业本质,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为顾客提供好商品、好服务,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是扩消费与惠民生并促。适应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和消费需求变化,鼓励各地在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零售业创新提升、县域商业、供应链、一刻钟便民圈、智慧商圈商店、县域物流配送、商贸物流、二手商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争取一批试点,壮大一批主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以现代供应链为牵引,以批发零售业创新发展为主线,着力健全城乡流通网络,推动流通创新转型,优化流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优化消费载体,改善消费环境,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