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020060079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28日
标 题: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制村通客车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制村通客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实现建制村通客车是脱贫攻坚的兜底性任务,是脱贫考核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对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6月30前实现全县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现结合我县实际将建制村通客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制村通客车的通车模式、公路通行条件及认定标准

(一)建制村通客车通车模式

1.公交通行模式。指建制村开通了公交线路,或公交线路延伸线至该建制村,村民可乘坐公交车到达乡镇、街道或县城区域的客运通行方式。采取公交通行模式的公交线路应在建制村村委会、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置公交停靠站点。

2.普通农村班线通行模式。指建制村已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到达乡镇或街道所在地、县城城区等的客运通行方式。采取普通农村班线通行模式的农村客运班线应在建制村村委会、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置客运班线起止或中途停靠站点。

3.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模式。建制村村委会或村民提前24小时以上提出客运出行预约需求,经营者按照已响应的预约需求为旅客提供出行服务的通行方式。采取预约响应模式的农村客运班线应在建制村村委会、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置上下旅客停靠站点。预约响应公示信息应包括停靠站点名称、经营者名称、线路途经、票价、预约电话、响应服务时间和监督举报电话等。鼓励经营者使用互联网、移动APP等方式开展预约服务。

4.干线+支线区域经营农村客运模式。指建制村内村民通过乘坐区域经营式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到达乡镇或街道所在地,然后转乘途经乡镇或街道的公交线路、农村客运班线到达县城城区等地的客运通行方式。支线区域经营可采取环线或直达等运行方式,也可采取定线定班或预约响应等模式。支线采取区域经营式农村客运模式的存客运班线应在建制村村委会、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置有上下旅客停靠站点,其停靠站点和日发班次可以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并告知原许可机关。

(二)建制村通客车公路通行条件

根据《江西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具体标准》(赣交运输字〔2018〕66号)规定要求,建制村通客车公路应满足以下条件:建制村已通公路且验收合格;拟通行的农村客运班线途径路段的单车道隧道净高不小于3.5米;桥梁技术状况为《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规定视为一、二、三类桥梁;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并按规定要求设置了错车道;途径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要路段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完善公路安全设施。

(三)制村通客车的认定标准

本行政区域内距离村委会、公众活动或者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有班车、公共汽电车停靠站点,或开通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班车,视为该行政村通客车。岛屿建制村通船可视为该行政村通客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与相关客运企业及经营者,结合建制村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班线延伸、区域制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确保本乡镇未通客车的建制村在6月底前全部开通客车。

(二)立即按照现有农村客运班线的运行实际和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标准,制作安装已通客车建制村的停车站点标示牌。标示牌式样及内容由县运管所负责把关审核、运输企业负责制作,再统一下发各乡镇组织专人进行安装。标示牌安装应参照客运企业意见,合理规划安装地点并按规范要求安装。

(三)各乡镇政府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宣传画、广播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要让老百姓知晓相关通车认定标准及通车信息,了解乘车地点和时间。每个建制村村委会宣传栏要有专门版面进行宣传。

(四)各乡镇应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建制村已经通行客车的运营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无故脱班、长线短跑等违规车辆及时反馈到县交通运输局,避免“通返不通”“数字通车”“虚假通车”的情况发生。

2020年6月15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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