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460/2021-00056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标 题: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鄱阳县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鄱阳县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委省政府有关指示和决策部署,坚决刹住当前我县非法违规建房反弹歪风,按照2021年5月27日全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统一部署,现制定全县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对照《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规定要求,全面开展全县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非法违规建房势头,坚决确保2020年7月3日以后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增长”,规范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

1.农村(含乡镇全域,不包括县城规划区):2018年7月1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新增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和超高超大、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各类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特别是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18年7月1日以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突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

2.县城规划区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增的非法违规建房问题:2015年3月15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严重破坏城市面貌,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突出非法违规建房问题。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1年5月28日开始,到6月25日前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1.大排查阶段(5月28日-6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迅速集中力量,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大排查彻底查清摸准辖区内非法违规建房情况包括:非法违规建房的类型建设主体、建设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农村按照2018年7月1日以前、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和2020年7月3日以后三个时间段,县城区按照2018年7月1日以后,2015年3月15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两个时间段,分别逐宗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合账。

各地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研究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然后建立非法违规建房问题台账。6月12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报县委县政府及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2.大整治阶段(6月11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大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每一宗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按照县联席会议审定的处置意见整改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大整治。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发生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要坚决拆除修复土地,确保“零增长”,并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发生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处置:对2018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突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认真查清问题,待国家出台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政策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处理。县城规划区2018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坚决拆除,并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县城规划区2015年3月15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发生的严重破坏城市面貌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突出非法违规建房,由县城市管理局会同鄱阳镇饶州街道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联席会议审定。

各地务必在6月25日前完成大整治工作并制作大排查问题处理结果合账形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经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报县委县政府及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之后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若千个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核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摸排问题和分类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各地漏报瞒报、数据作假、虚假整改,整改不力不实等问题,对核查中发现的各类失职渎职问题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置核查工作结束后,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认真总结本次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各地成功经验、问题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防止非法违规建房问题反弹。

四、工作机制

县乡镇(街道)两级建立非法违规建房整治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具体组织本次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性推进专项整治之后的控违拆违工作常态化、高效化。联席会议由宣传、信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县领导同意,联席会议可增减成员单位。本次专项整治期间,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协调相关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蔡红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孙京波同志担任,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抽调3名干部集中办公。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本次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专项整治之后的常态化控违拆违工作

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摸排问题和分类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各地漏报瞒报、数据作假、虚假整改、整改不力不实等问题,对核查中发现的各类失职渎职问题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置。核查工作结束后,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认真总结本次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各地成功经验、问题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防止非法违规建房问题反弹。

四、工作机制

县、乡镇(街道)两级建立非法违规建房整治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具体组织本次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性推进专项整治之后的控违拆违工作常态化,高效化。联席会议由宣传、信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县领导同意,联席会议可增减成员单位本次专项整治期间,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协调相关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蔡红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孙京波同志担任,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抽调3名干部集中办公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本次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专项整治之后的常态化控违拆违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属地责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细抓落实,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要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对责任区域内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纠正。

2.加强部门联动.县乡两级要强化联席会议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排查联合处置、联合查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健全管控机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坚决落实“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网,落实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监管,确保非法违规建房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新增非法违规建房间题“零容忍”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严格落实农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4.严肃责任追究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参与非法违规建房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5.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目的和意义,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群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印发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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