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320/2024-00147 分 类: 政务动态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标 题: 柘港乡人民政府提醒您:远离毒蘑菇,不做“菇勇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柘港乡人民政府提醒您:远离毒蘑菇,不做“菇勇者”!

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警惕误食毒蘑菇中毒!



    随着春夏季来临,气温升高,降雨逐渐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易发多发。为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避免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柘港乡人民政府提醒广大群众—— 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郑  重  提  醒


1、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2、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
3、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
    各类餐饮企业、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4、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
    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餐饮企业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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