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160/2021-00001 分 类: 机构职能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标 题: 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单位职能职责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单位职能职责

鄱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单位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信访局东侧

负责人:舒凯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3-5282016

依据:《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19〕11号)、《中共鄱阳县委办公室、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鄱办字〔2019〕5号)

一、单位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起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产业政策、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

(二)统筹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业、新闻出版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新闻出版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旅游活动,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五)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人才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着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文广新系统人才稳定增长和文化广电人才队伍素质的逐步提高,为推进“文化鄱阳”建设提供重要的人才保证。

(六)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管理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设施,指导规划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七)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八)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十)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协调全域旅游、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在我县的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质量投诉,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以及指导职业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依法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管。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十四)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管理,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审核和监管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负责全县发行业和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全县所属各乡、镇(街道)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进行指导。根据授权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例应对事务。

(十六)负责全县新闻记者管理工作和对中央、省、市新闻媒体驻地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导游、讲解员及旅行社等涉旅企业业务指导与管理。

(十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八)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九)受县政府委托对鄱阳县广播电视合实行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城重要传媒集团的宣传发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十)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及日常管理。

(二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保密、机要、督查、上班值勤、公益性服务、后勤保障以及文件上传下达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协调、组织系统内、行业内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交流联络工作。负责人:黄礼芳;联系电话:18970340589。

财务股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和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编制、汇总本局财务、统计报表及工资福利管理;负责统计、财政、审计、税务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人:王富斐;联系电话:0793-5282008。

群众艺术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以上水准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舞台表演和各艺术门类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县艺术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协调全县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工作。负责人:余智敏;联系电话:0793-5282007。

公共服务股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标准;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组织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工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活动。负责人:徐宁;联系电话:0793-5282002。

市场管理与导游服务股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和产业信用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广电、电影、新闻出版、旅游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县文化、广电、电影、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文化市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监督管理和市场秩序,协调推进文明旅游;负责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导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旅游价格和旅游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承办由县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负责人:徐春明;联系电话:0793-6280608。

新闻出版股(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拟定全县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与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旅游版权(说明: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报纸(报社)和期刊(期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县内新闻单位的监管。承担全县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全县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拟订全县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人:黄礼芳(代管);联系电话:18970340589。

产业发展与规划建设股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电产业和新闻出版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牵头组织文化、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定和监督实施文化、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协调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乡村旅游点、温泉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风情小镇等品牌创建工作;负责引导全县文化、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负责人:李娟雯;联系电话:0793-5282005。

行业(宣传)管理股(科技股)研究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国内、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指导全县旅游市场营销活动;承担旅游宣传推广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和旅游文艺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联络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及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大工程。拟订影视剧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影视剧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本县立项拍摄的影视剧、引进影视剧和对外合拍影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影视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全县重大影视剧展映、放映、摄制活动。负责人:邹力玮;联系电话:0793-5282006。

机关党委协助局党组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钟震宇;联系电话:1397033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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