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发生了风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尤其是6.24期间的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大量农作物减产绝收,房屋和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毁,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切实做好2024—2025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9月12日,县应急管理局召开了冬春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救助对象不准确、救助台账不完善、救助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9月27日,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至2025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93号),为进一步有力有序、精准精细地做好我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冬春救助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系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是兜牢民生底线、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
二、工作要求
一是救助对象必须是受灾人员。要把不受灾不能救助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底线红线。二是救助对象必须是生活困难人员。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重点关注倒损房户、农作物绝收户、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户及受灾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切实提升救助精细化水平,要杜绝把明显生活不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强系统运用。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确保救助程序规范,各地可不再保留纸质资料。要精准确定对象,严格申请、评议、公示程序,加强信息对比,尤其是对受灾家庭中村干部的要从严把关,系统上传受灾情况、家庭困难、申报审批程序等相关材料,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冬春救助。四是按时上报台账数据。要加强资料收集,村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收集需救助人员完整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需救助人口、家庭类别等),并告知救助人员提供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确保数据录入准确。五是严格时间节点。各乡镇(街道)要于10月19日前系统完成“乡审”环节;同时,要通过现场检查、系统抽查、电话核验等方式完成“核查”工作;村级要于10月14日前系统完成“村评”环节。要加强数据审核,各地冬春救助人口数据要小于或等于报送灾情受灾人口数据。
各地要加强冬春救助政策、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冬春救助有关情况的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党和政府温暖的传递者。
鄱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