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110/2021-00005 分 类: 机构职能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职能职责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职能职责

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湖大道建设大厦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3-6279593

负责人:张鹏

依据:关于印发《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鄱办字〔201938号)

     一、单位职责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问题建议。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责任。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制度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济、房地产中介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屋产权管理并配合指导房屋登记等工作。

(五)承担物业管理工作。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指导并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组织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处理县城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

(六)负责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城市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建设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九)编制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防雷设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方案,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

2.指导依法加强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制定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等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标准,组织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査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

1.将县建设局职责和县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职能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建设局风景名胜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将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档案和信息职能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2.将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工作监管、行政稽査执法监督,地下管网管廊综合监管、建筑档案审查预验收,房屋征收补偿监管征收等行政职能回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十七)职责分工。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维护商品房销售以及不动产登记的楼盘表职责,对用于不动产登记以及商品房销(预)售的不动产测绘成果(包括地籍调查、房屋测绘成果等)审核入库职责;办理商品房预查封、查封以及解封业务职责。通过县级数据交换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建部门实时共享测绘楼盘表、交易及登记数据,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分析及调查控等需求职责。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经纪机构资质备案、经纪机构网签入网认证、监管银行招标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信访办、政策法规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安保、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有关工作,组织局属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计划申报和监督管理;负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组织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审核和申报;承办干部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组织协调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事项;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各类建设、房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县全面实施;负责本县建设、房产系统普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与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建筑、房产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行政管理负责人 黄明元 0793-6279593

财务管理负责人    0793-6279593

人事管理负责人    0793-6279593

信访办负责人  0793-6279593

    综治办负责人   余剑锋 0793-6279593


(二)住房保障股。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和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负责县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分配和登记管理;负责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及部分产权房过渡为全产权房的审核,职工住房补贴核准手续;监督指导住房货币补贴发放

住房保障和征收股负责人 张宏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并组织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动态监管。

房地产监管股负责人 严斌

(四)建筑监管股(质量安全股、行政服务股、执法监督股)。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县场各方主体行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事项;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负责建筑施工和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建设工程检测和全县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的监管;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宜民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立案和监管,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房地产行业的行政处罚;负责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安全达标、争创文明工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人   张云红 0793-6279593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人   余志辉 0793-6279593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人 徐明根 0793-6279593

建筑业监管负责人            0793-6279593

行政服务股(窗口)负责人 朱小霞 0793-6279593

 执法大队负责人           张  卓 0793-6279593

     法制办负责人             倪继生 0793-6279593

     营商办负责人             胡  军 0793-6279593


(五)城乡建设股。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及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加快全县城市化进程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研究制订城镇体系建立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及年度计划,起草监督、考评办法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管廊综合监管;牵头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参与指导城市创建活动

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村庄建设及城镇化实施;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协助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镇和指导县重点镇、小城镇的建设工作;负责推进乡镇规划区(不含县城、村)农村污水处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负责人刘康敏 0793-6279593

村镇建设负责人  静 0793-6279593

(六)勘察设计与科技教育股。拟订建筑节能的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法规,管理各类建设工程定额,测算发布材料价格,仲裁造价纠纷: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抗震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类技术专家库;承担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承担拆改房屋结构的监管工作;开展施工工法管理;开展房产测绘规范房产测绘市场活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承办本系统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组织管理本系统特殊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审定本系统培训机构的申报与备案,组织开展对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评估;归口管理本系统有关培训工作。

勘察设计审查负责人       刘东华 0793-6279593

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负责人 岑建煌 0793-6279593

(七)物业管理股。负责全县物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缴费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参与住宅小区前期规划设计,负责前期物业管理和新建项目的物业交付的承接查验管理;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政策制定;起草并实施全县物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及质量保修金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做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指导及重大物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承担白蚁防治的监管工作,指导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行为。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物业行业管理负责人       朱理照 0793-6279593

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负责人   方志勇 0793-6279593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赣ICP备0500954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280006      赣公网安备:361128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