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100/2021-00688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标 题: 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党委,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厅机关各处室、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直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

现将《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1年11月19

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规划

2021-2025年)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建设放在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关于产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服务大局,为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主要目标。2025年,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全省自然资源法治体系更加完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行政行为更加规范,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情意识和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加强系统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及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深入开展研究和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法治建设等结合起来,发挥普法阵地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五)强化组织领导。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对本部门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要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维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法制机构的人员、能力与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相适应。切实保障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工作经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告知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自然资源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跨省通办”,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合并实施,精简压缩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进程,推进成果运用及部门间数据共享。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汲取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九)大力推进重点立法。推进《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修改。根据《矿产资源法》修改和《耕地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立法进度,适时推进我省配套立法修改和制定工作,提高立法草案起草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草案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废止不符合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保改废”目录。

(十一)推进依法行政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自然资源管理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

    (十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联系沟通,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加强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旁听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支持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十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十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通过媒体曝光、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例、年度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法律顾问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采取案例解读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十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实现办结率、答复率和主办件反馈率、满意率“四率100%”。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健全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内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十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及时准确公开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等群众关切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精准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参与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十八)进一步推进社会监督。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新媒体以及征地信息公开查询专栏等自有平台,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电话网页微信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十九)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法律七进”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集中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鄱阳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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