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湖城 鄱阳欢迎您! | 个性化首页 | |
|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服务专线>外国人 | 【浏览字号选择:大 中 小】 | |||
|
||||
办事依据 根据赣办字(1993)16号文件《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来赣审批权限的办法》的通知精神,省政府授权省科技厅办理科技系统正处及以下人员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赣的审批事项。 办理条件 科技系统正处及以下人员,赴境外短期(180天以内)进行学术交流、科技考察等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 审批材料: ①出访团组应提供所去国家发出的规范的邀请函电; ②派遣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③双跨团组应提供征求派员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书; ④参加国家部委或外省市团组应提供有审批权的部门出具的出国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⑤邀请外国专家来赣应提供申请报告。 办理时限 受理申办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责任部门 国际合作处 办事地点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4号 联系方式 林涛 0791-625914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