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湖城 鄱阳欢迎您! | 个性化首页 | |
|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面向个人>旅游交通 | 【浏览字号选择:大 中 小】 | |||
|
||||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办理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四)、应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暂住人员的,只能申领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档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还必须交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照片八张; 4、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属驾校培训的,还应出具培训记录。 办事流程 ·受理岗:审核资料、信息录入、科目一考试预约·考试岗:科目一考试 ·档案管理岗:复核、制作准考证明 ·受理岗:核发《准考证明》、科目二、三考试预约 ·考试岗:科目二、三考试 ·档案管理岗:复核 ·业务领导岗:审核 ·档案管理岗:制证、归档 办理时限 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责任部门 市、县车管所、站 办事地点 在设区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证可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站办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