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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事项名称:驾驶证核发
许可事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部令) 许可实施主体:设区市级、县(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许可条件: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收费依据为赣价行字[1997]45号、赣价综字[1997]87号、赣计收费字[2003]819号。驾驶人考试费:大车990元;小车890元;摩托车535元。 许可时限:各个科目考试合格后五日内核发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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