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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注册登记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08-11-14 10:44:00 浏览次数:
审批程序: 1.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2.税务窗口予以受理,并审核资料;3.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税务 登记证工本费;4.发放税务登记证;5.将有关税务登记资料传递给有关单位。
申报材料: 1.税务登记:(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银行帐号证明;(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书,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8)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9)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10)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外资企业初提供以上证明外还需提供:(1)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2)外经贸部门的批准证书(3)企业的验资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字)(4)生产经营场地证明(5)财会人员会计证和资格证书(6)加盖当地税务机关公章的企业申请。
承诺时限: 特殊情况下,根据新《征管法》规定不得超过30日。
收费标准文件依据: 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
责任单位: 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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