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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国家科委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90)国科发策字364号,一九九O年五月二十四日) 办理条件 申报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从事过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材料:《江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 ①申报单位按照省科技厅下发的本年度科技计划指南的要求,阅读申报相关文件和申报说明; ②可在省科技厅网站(www.jxstc.gov.cn)下载或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领取《江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③认真填写《申报书》; ④项目申报单位签署申报意见; ⑤项目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查筛选、汇总、审查、签署同意申报意见; ⑥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将本地、本部门的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和汇总表一并上报省科技厅。 审批程序: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受理申报项目并形式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送发展计划处汇总,由发展计划处会同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提出该计划的初步方案,提请厅务会审定。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审批下达。 办理时限 每年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办事地点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4号 联系方式 张馥 0791-6254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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