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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出台《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方案》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07-04-19 10:52:0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向管理要质量”,以先进的评估机制引领、管理和激励全县各中小学校,促进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和谐、均衡、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日前,鄱阳县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方案(试行),将从八个方面评估中小学办学水平。

       这八个方面分别是学校办学思想、领导班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管理、教学管理、教育宣传及安全稳定。评估内容采用千分制整体设计,其中办学思想40分,领导班子建设70分,师资队伍建设95分,学校管理170分,教育管理90分,教学管理分教学导学、教学制度与管理、教研教学,分别为60分、30分、270分,教育宣传20分,安全稳定55分。如果学校某项工作有特色,在全县处于领先水平并有较大影响,获得了县级以上的集体荣誉,或师生个人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争,成绩特别突出的学校,可享受加分。

       据悉,综合评估该局将每学年组织一次,在11月份进行。在进行综合评估之前,各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阶段性自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终结性自评。评估对象为全县公办初中;小学分ABC三类,各中心学校选送辖域内A1/3B1/4C1/5数量的完小参评。各中心学校本部为必检单位;高中评估以市为主,该局对其生源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评估工作采用“听、评、读、看、查、访、议”的办法进行。听,即听汇报;评,即对校长及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民意测评;读,即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看,即看校容校貌及学校变化;查,即查各股室和学校各类记录和资料建设;访,即访师生、家长;议,即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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