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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时代背景 进入21世纪,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危机,如“9·11”事件、印度洋地震海啸、非典暴发、禽流感流行、松花江水污染、矿难频发、无锡太湖蓝藻暴发等等。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加强重大危机应对工作势在必行。 从自然角度分析,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我国有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75%以上的工农业生产总值分布在气象、海洋、洪水、地震等灾害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地区。 从社角度分析,我们目前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果处置失当,有可能出现社会危机。 另外,我国很多地区自然环境破坏严重,潜在的危机随时可能爆发。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的大量基础设施,年代久远、老化严重,很少及时维护和更换,安全隐患较多。 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是惊人的。有资料显地,2003年,我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元,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损失500亿元,共计达6500亿元,相当地当年我国GDP的6%。 2004年,我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和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比如事故灾害发生后,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被打乱,公众心理也会受到巨大冲击。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1、应急管理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以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作保障。 2、应急管理工作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这是对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种新考验,必须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应急管理工作大事记 2003年7月28日,在中央召开的防治“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总书记和温总理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同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 国务院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从2003年部署全面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抓好“一案三制”工作开始的。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成立了应急预案工作小组。 2004年初,在北京和郑州分别召开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及大城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会议,会后印发了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全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全面展开。 2005年1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国务院会议讨论通过。4-6月份,25件专项预案及80件部门预案陆续印发。该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2003年12月,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总值班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006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对文件的贯彻、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做出了部署。5月,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9月,在南京扬子石化召开了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现场会,推动了应急管理进企业工作。12月,《“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通过国务院专题会议审议。12月31日,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正式成立。 2007年5月19日,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基层单位,从而基本完成了对应急管理工作在各个层面的安排和部署。 省政府按照国务院部署,2005年省政府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0月26日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应急管理工作,黄智权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6年11月23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7号),对全省应急工作提出了意见。 2006年11月27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代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胡振鹏、赵智勇、孙刚出席会议,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我县汪天水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参会。 2007年2月12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运转,标志着我省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迈也了关键的一步。同时,设区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也加快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步伐。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7]10号)和《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7]11号)。 目前,全省已完成总体应急预案,21个专案预案、45个部门预案和24个中央条管部门对接预案。 2007年7月21日,省政府在赣州市召开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省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成绩,肯定了赣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的做法,对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会上,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7]62号)。 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也得到高度重视和强化。2月底,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饶府发[2007]5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指导工作的通知》(饶府办发[2007]3号)。3月23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刘和平市长、程爱平、朱民安副市长出席会议,各县(市区)长、常务副县(市区)长及政府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全省、全市的工作部署,做了大量前期工作。2005年5月11日,时任县长王家林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在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时审议通过了《鄱阳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5年10月16日,时任县长刘锋主持召开第54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安监局提交的《鄱阳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6年6月22日,时任县长刘锋在第65次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通过了《鄱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会上同意成立鄱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之后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2006年10月15日,时任县长刘锋在第71次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通过《鄱阳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07年1月5日,县长邵小亭在第73次政府常务会上在听取汪天水副县长关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后,研究通过了关于粮食、物资、储备、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气象灾害、重大食品安全、地震灾害、恐怖袭击、动物疫情、地质灾害、环境事件、电网大面积停电、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火灾事故、通信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水上突发事件共计18个专项应急预案。 2007年3月26日,县长邵小亭在第十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上听取了胡凌锋主任关于全市应急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确定县应急办所需人员编制事宜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各口子应急工作的领导。确保应急工作必要经费支出,抓好人员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 2007年8月份,县编办下达了关于设立鄱阳县应急管理办公室(鄱阳县应急联动中心)的批复,为正科级常设机构。 四、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应急管理可分为预则预警、识别控制、紧急处置和善后管理四个过程。因此,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应急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专家概括为“一案三制”,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法制。 (一)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标是编制覆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国家、省、市、县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基层单位预案已抓紧编制。按照国务院要求,2008年底所有基层单位包括街道社区、乡村、学校和企业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我省明确提出提前半年完成全国下达的任务。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 目标是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将突发公共事件按其属性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所谓分级负责是指各级政府与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责任承担本辖区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下设政府应急管理办公作为办事机构,与应急联动中心合署办公,承担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 围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各级政府应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事前要突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对预测可能要发生的事故灾害及时预警。预警划分为四级:Ⅰ级为特别重大,Ⅱ级为重大,Ⅲ级为较大,Ⅳ为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事发要突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和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在2小时内将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对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的事件要立即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3、事中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首先是要先期处置,事发地和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急联动中心报告。应急办根据报告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告应急委员会。应急委根据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其中特别重大或重大事件,责成本级应急联动中心向上级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按照上级应急机制指示进行处置。对较大事件,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和相应应急指挥部,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对一般事件,向事发地政府通报,由事发地政府启动相关预案处置。 4、事后做好恢复重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由应急委决定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后,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安抚受灾群众。 (四)应急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突发事件应对法预计今年11月份出台。同时,一些安全领域的管理条例正在加紧制订。在政策方面,国家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一是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提高灾民救济补助标准,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二是研究完善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的保险政策。三是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研发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四是研究制定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的意见。五是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损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五、应急保障 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必须要以各种保障做支撑。 1、人力保障。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队伍体系。重点抓好“四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以消防、武警、预备役民兵等部队为基本力量,并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形成一支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的技术和特长。四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政保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救援准备和救援工作经费由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和个人,按国家有关政规定给予补偿或者救助。 3、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应急能力的储备和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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