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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能 2、负责按县效能监察暨民主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的意见,组织、督察和通报全县行政效能监察和民主评议行风情况。 3、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组织、推行行政审批集中办公。对未进行集中办公单位的审批窗口实行监管、督导和评议。 4、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核发《企业检查许可证》。 5、发放、核销、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入库和督察;协助监察、财政、物价开展收支两条线工作。 6、通报全县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情况;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下达督察令,或提出处理意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7、负责县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推行单位和部门政务公开制度,督察单位和部门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情况。 8、对办证咨询中心、投诉监督中心和收费管理中心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9、协调各窗口单位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召集并主持窗口单位和部门的有关工作会议。 10、管理、考核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将考核情况与考核意见反馈给县委组织部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原单位,按考核意见和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11、核发《鄱阳县企业统一收费监督卡》。 12、开展统计、信息和政策调研工作,及时宣传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13、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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