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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稿源:中国鄱阳 发布时间:2009-11-02 05:05:0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基层干部,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的通知》(饶组字[2009]43号)精神,现将我县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此次录用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录用计划分村干部和社区居委会干部两部分。

1、村干部:(1)全市拿出村干部招录计划数的70%专门用于录用村党组织书记,全市共计16名,其中鄱阳县计划数为3名;(2)其余30%的计划数由市里统一掌握,全市共计7名,用于录用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待录用对象确定后再分配到其所在的县。

2、社区居委会干部:录用计划数原则上由市里统一掌握,全市共计3名,作为捆绑职位定向录用。

二、录用范围和对象

本次录用工作在全县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进行。

报考对象为任现职满3年的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主任;任职累计满10年的现任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任职年限计算至2009930)。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68930后出生,以下类推)。对担任村(社区居委会)正职的,个人或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受到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曾受党纪处分或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

3、在本人任期内,受到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录用程序方法

1、公告。

通过《上饶晚报鄱阳湖新闻》、鄱阳在线、鄱阳县人民政府网、鄱阳党建网、鄱阳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

由乡镇统一组织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到乡镇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见附1),经乡镇党委推荐,县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村党组织书记只能报考本县的职位;报考捆绑职位的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先统一报名,待录用对象确定后落实具体岗位。

报名人数和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小于51,不足该比例的,将取消或调减录用计划。

各乡镇应在111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向所辖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通告本次录用有关事宜,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指定专人,携带有关表格及相关证明资料,于1118日~1123日到县委组织部接受资格审查。

3、笔试

笔试全省统一进行,时间为1226。考试地点设在上饶市信州区。笔试的命题、组织、阅卷等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公务员法等)、科学技术常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专业知识侧重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详细内容见《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见附件3)。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41。面试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同分的可一并入闱。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人数的,按规定取消或调减录用计划。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5、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设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共同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可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职务,其工龄自办理录用手续时起算(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的公务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 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规定,如原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应与该企业或组织脱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录不向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个人收取费用,所需考试、体检等费用由财政统一解决。招录工作将在20092月底前全部完成。

2、报名时间:200911181123,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鄱阳县委村建办(地址:县委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7936279781)。

4、报名时需带齐以下材料(材料文本统一用16k纸打印):

1)《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录用公务员报名情况汇总表》2份(乡镇党委盖章);

2)《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报名表》2份(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考对象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考对象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对象相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报考对象的中专、高中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报考对象个人或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受到市厅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有效证明2份;

8)乡镇计生办公室出具、县计生委核实的报考对象任期内未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2份;

9)乡镇纪委出具、县纪委核实的报考对象任职期间未曾受党纪处分及任职村(社区居委会)未发生由其负主要责任的重大责任事件的证明2份;

10)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报考对象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2份;

11)乡镇综治办出具、县综治办核实的报考对象任职期间任职村(社区居委会)未受到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证明2份;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报名表

2、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3、江西省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公务员考试大纲

                

 

 中共鄱阳县委组织部  鄱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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