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020030010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标 题: 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具体地说,统计法规定了统计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公民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与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关于统计法的概念,有两点应予以明确:首先,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其次,统计法不是统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的简单罗列,是一个有机的体系。统计法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原则、特点和作用,是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

  统计法作为规范统计活动的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统计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言的,这也是统计法之所以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所在。例如,会计法以人们在财务会计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金融法以人们在货币流通和使用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统计法则是以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统计法调整对象的复杂性是指,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关系,还有管理民间调查的管理关系。因为统计工作覆盖面广,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统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

  ()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

  统计法的专业性是指统计法律制度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等,这些规范由有关机关以办法、规定等形式发布实施,是统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统计法的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范的效力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统计法律

  ()统计行政法规

  ()地方性统计法规

  ()统计行政规章

  四、统计法的作用

  ()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所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指统计数据要能够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客观实际情况,既不存在趋势性的技术差错,也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数字的现象。所谓统计数据的及时性,是指要按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地上报统计数据,不得拒报、迟报。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法从以下几个方而作出了规范:

  首先,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申报统计资料。所谓依法申报统计资料,是指一切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如实、按时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提供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申报统计资料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准确、及时、全面获得统计资料的前提。统计法明确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其次,明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质量。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法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赋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以保证统计资料的提供能够准确、及时和全面。统计法赋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揭发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最后,统计法明确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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