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10/2024-00265 分 类: 机构职能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鄱阳县统计局单位职能职责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统计局单位职能职责

鄱阳县统计局单位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锦宇大道鄱阳湖大厦1111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3-6284301

办公室负责人:程纯泉

依据:关于印发《鄱阳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鄱办字[2019]50号)

一、单位职责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地方性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县有关县情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财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保密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党务、会务、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法规股。负责综合、核算、法规、计算机、服务、基本单位等工作,负责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统计执法工作。

(三)工业投资股。负责工业、交通、能源、房地产和建筑业等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四)农业股。负责农林牧渔业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锦宇大道鄱阳湖大厦11楼11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3-6284301

办公室负责人:程纯泉

依据:关于印发《鄱阳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鄱办字[2019]50号)

一、单位职责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地方性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县有关县情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财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保密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党务、会务、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法规股。负责综合、核算、法规、计算机、服务、基本单位等工作,负责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统计执法工作。

(三)工业投资股。负责工业、交通、能源、房地产和建筑业等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四)农业股。负责农林牧渔业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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