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ydn210/2023-00235 分 类: 县统计局介绍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8日
标 题: 鄱阳县统计局概况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鄱阳县统计局概况

鄱阳县统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其主要职能有: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有关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财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保密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人民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

1.加强全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我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地址:鄱阳县人民政府大楼十一楼

电话:0793-6284301

主办: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鄱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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