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上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们编制了《鄱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指南》)进行了修订,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政务资讯类信息公开。包括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及重要通知通告等信息。
2、决策类信息公开。包括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调查征集及反馈等信息。
3、管理和服务类信息公开。包括履职依据、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项目绩效、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 。
4.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包括公开新闻发布预告、新闻发布词,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信息。
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获取:
(1)鄱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oyang.gov.cn)
(2)鄱阳县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poyang.gov.cn/pyxzrzyjj/gongzuodongtai9rzlj3/pyxxgkList.shtml)“工作动态”栏目。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四、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鄱阳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人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先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对该申请将不再予以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应说明理由。本机关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不合理的将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对回复不满意,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如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鄱阳县自然资源局九楼办公室
办公地址:鄱阳县向心北路与商业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
联系电话:0793-6270432
传真号码:0793-6270432
邮政编码:333100
电子邮箱:hyhwjx@yahoo.com.cn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